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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面目吧?没理由了就删我帖。
发表于 2012-03-08 20:38:51 | 只看作者 | 倒序浏览
楼主 电梯直达
东道主删帖给力。
说提供特殊证据是哪些呢。
我跟你说我在上班那天,
是不是是要像谋杀案一样提供不在场证据呢。
那简单啊,我店里里监控24小时都开着。
要调一段给你看?


别吓我,说不来了就删帖,
不如封我IP不让我上论坛算了。
反正我现在看透你们这个运营团队了。
继续删嘛。  真心请求请继续删我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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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03-08 20:41:11 | 只看作者 | 倒序浏览
1楼



东道主版主能删帖就是硬道理,
看不惯你就删你。怎么了。
哈哈。
发表于 2012-03-08 20:45:30 | 只看作者 | 倒序浏览
2楼
http://bbs.99.com/thread/72/478/20120308/4f58a6d54b9a64113-1.html
您的帖子并无被删,还请您确认一下~
发表于 2012-03-08 20:48:05 | 只看作者 | 倒序浏览
3楼
上个锁不然回复,  有区别么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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