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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原创]征服之《帮规制度》
发表于 2006-09-04 22:05:58 | 只看作者 | 倒序浏览
楼主 电梯直达
一、帮主由副帮主推荐,全体共同通过。帮战连续4次失败或者出现重大失误,可以由副帮主罢免。
二、帮主可以决定副帮主,堂主,精英人员。
三、帮主可以开除帮派成员,给一定的时间供帮派成员讨论,如果没有异议,将其开除出帮派。
四、以下所列的各种行为,如有违反,会被踢出帮派。
1、恶意辱、骂帮派成员,故意刷帮派频道者;
3、长期没有登陆者,长期没有练级者(大号,等级达到最高级别者除外)。
4、长期不参加帮战(一般连续4周),混宝石,混经验者;置集体荣誉不顾者;
5、凡是骗子,盗号者,不正当手段取得征服玩家钱财,装备,宝石等财物者;
6、依仗自己pk优势,恶意凌辱级别低,pk能力弱的玩家,恶意强取帮中成员打到的宝物,霸占练功区等行为雷同。
7、未经帮主,副帮主同意,擅自以帮派的名义进行pk者;
8、频繁进出帮派,缺乏集体认同感者(只可同富贵,不可同患难者);
9、有引起帮派成员公愤者;
五、加强帮派荣誉感。帮站,现在的攻城等打群架行为要求大家尽量组织熟悉的固定的队伍,短的时间内发挥最大的作用。
六、帮派成员要尽可能多的宣传我们的帮派,让更多,更优秀的玩家加入到我们的集体中来。
七、以上初稿,仅供参考,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,如果有不同意见的要跟贴,大家共同商榷下,一起为了共同的目标努力。


[:19][:19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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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6-09-04 22:10:29 | 只看作者 | 倒序浏览
1楼
哈哈,啥意思捏
发表于 2006-09-04 22:32:38 | 只看作者 | 倒序浏览
2楼
嘿嘿!!  
加精咯~~~!
我写的不好?
雨儿,你补充一下呗
发表于 2006-09-04 22:39:21 | 只看作者 | 倒序浏览
3楼
加精是应该的,原创写的也很好
我是问,咋放这了捏,你的帮众能来这看到么?
发表于 2006-09-04 22:42:27 | 只看作者 | 倒序浏览
4楼
你~~~[:3] 误会偶的意思了
偶写在这里是给大家参考的! 唉!!!  用心良苦,没想到!~!![:30][:30][:30]
发表于 2006-09-04 22:45:41 | 只看作者 | 倒序浏览
5楼
哦,也不说清楚,哈哈
发表于 2006-09-04 22:47:58 | 只看作者 | 倒序浏览
6楼
七、以上初稿,仅供参考,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,如果有不同意见的要跟贴,大家共同商榷下,一起为了共同的目标努力。[:4][:4][:4]心寒!~
发表于 2006-09-05 09:54:14 | 只看作者 | 倒序浏览
7楼
不错````不错```
是应该加精`````
发表于 2006-09-07 13:45:11 | 只看作者 | 倒序浏览
8楼
嘿嘿~ 多谢多谢
发表于 2006-09-07 19:14:20 | 只看作者 | 倒序浏览
9楼
写的好,我在拍下~~~[:29][:29][:29]
发表于 2006-09-10 12:42:09 | 只看作者 | 倒序浏览
10楼
偶要S了!
发表于 2006-09-14 08:13:08 | 只看作者 | 倒序浏览
11楼
我要补充!
但这段没时间!
我要补充的很多
还有你上面需要更正的也多!
一个帮派太理想化不行的!
第一条首先就不成立!
帮主!那是个什么样的人物?
推荐!
不行!太理想化了!
一个公司的老板 有谁推荐吗?
我一有空就来帮你补充!
好东西不能让他沉了!
发表于 2006-09-14 18:16:40 | 只看作者 | 倒序浏览
12楼
那小弟在此先谢过咯!~呼呼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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